抢夺夜间市场,咖啡馆琢磨起“日咖夜酒”******
“我也在考虑将自己的咖啡馆转成‘日咖夜酒’,增加点收入,也能延长营业时间。”在北京经营咖啡馆的小仲最近看到一些咖啡馆上架了酒精类的产品,有了拓展咖啡馆业务的想法。
咖啡在中国市场越来越普及,越来越多的咖啡品牌走进消费者视野。随着“日咖夜酒”的模式在众多咖啡馆兴起,咖啡与酒这两个原本边界明确的品类,如今出现在同一家店铺中。
业内人士认为,从咖啡品牌来讲,增加了经营品类可以吸引到更多的消费群体,除去音乐与灯光,咖啡馆本身与酒吧的环境类似,这让咖啡馆转向“日咖夜酒”模式更为轻松。但另一方面,咖啡馆做酒精类产品,要考虑供应链问题,选址还有一定要求,员工培训也是一方面支出。
众多品牌布局
邮局咖啡全国首家“日咖夜酒”概念店2022年11月在福建福州青年会开业。该店在“日咖夜酒”的全新模式下,白天与黑夜衔接,咖啡厅与酒吧切换。
所谓“日咖夜酒”,就是同一家店白天卖咖啡,晚上卖酒。这一概念逐渐被年轻消费者引申为“早C晚A”,即“早coffee(咖啡)晚alcohol(酒)”。虽然咖啡馆与酒吧表面上看起来是毫无联系的两个业态,但两者的消费群体却有一定的重合,这些消费者喜欢白天喝咖啡提神,下班后喝点酒,希望能睡得香。
邮局咖啡并非首家布局“日咖夜酒”的咖啡品牌。2022年10月,加拿大咖啡品牌Tims天好咖啡在中国市场开出了两家“日咖夜酒”专门店,采用“日咖夜酒”模式,每天下午5时之后供应啤酒、小食等产品,有果酒、小麦等31款啤酒可供选择。
新茶饮品牌茶颜悦色推出的鸳央咖啡也宣布在所有门店上线“鸳央夜酒系列”,只可进行堂食点单。新京报记者登录鸳央咖啡小程序看到,点单页面显著标注着“未成年人禁止饮酒”,在酒精产品类别,有夜间特别推荐、酒坊、夜酒几个栏目,各类产品均为配制酒,售价在17.8元-19.8元。
星巴克早已在其臻选门店尝试出售酒精类产品。2020年8月,作为星巴克在中国内地的首家旗舰店,北京三里屯太古里旗舰店升级成为臻选店。在该门店二层增加了特调酒坊,可为消费者提供超过30款创意特调鸡尾酒、葡萄酒和精酿啤酒。
对咖啡品牌来讲,增加酒精类产品,希望提升门店坪效,延长营业时间。上海啡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振东认为,“日咖夜酒”并不是新概念,这种模式在日韩以及欧洲一些国家都有尝试,那里的咖啡店和酒吧本身没有分得那么清楚。“咖啡比较重要的是提神的效果,如果喝多了或者喝得比较晚,容易造成失眠。因此,一般咖啡的消费都是在下午四点之前,之后的购买量就很少了。因此,对咖啡店来讲,六点以后也想有生意可以做,选择酒就顺理成章。”
新业态的探索
在中国市场,随着年轻消费群体的崛起,咖啡与鸡尾酒的消费逐渐盛行,咖啡赛道已经涌入了众多玩家。如何脱颖而出,是当下各个品牌的思考题。
作为最近两年快速兴起的生活方式,“日咖夜酒”模式受到年轻消费群体的喜爱。根据《2020-2021轻人群酒水消费研究报告》和《咖啡行业细分人群洞察》显示,90后、95后以及Z世代人群同为国内酒水和咖啡的主流消费叠加群体,已成为“日咖夜酒”消费的主力军。报告指出,在消费偏好上,年轻群体更偏向低度数果酒和啤酒,健康微醺是当下重要的关键词之一。
对于为何涉足“日咖夜酒”,不同品牌有着各自的考虑。Tims咖啡表示,希望通过探索更多消费场景和业态,为消费者带来更加多元的沉浸式体验。
有的品牌则会考虑到消费群体的拓展。鸳央咖啡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相较于之前的日咖模式,到了晚上,顾客考虑到咖啡因的影响,销量会降低,夜酒系列上线丰富了产品结构,吸引到部分消费者晚间来尝试鸳央咖啡的中式鸡尾酒。
小仲的咖啡馆位于北京鼓楼附近,这里时常有游客光顾,咖啡馆也积累了不少忠实粉丝。受疫情影响,咖啡馆收入相较于往年低了,这让小仲思考转变。“我认识一些同行,他们顺利地转成了‘日咖夜酒’,延长了营业时间,也让门店更具特色,吸引更多消费者前来打卡。”
王振东认为,现在年轻人,对于酒吧的消费与从前不同。“以前年轻人喜欢去类似俱乐部的酒吧,可以跳舞与社交的地方。但是这些年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喜欢到静吧消费,不一定要喝威士忌等烈酒,喝喝精酿,简单的鸡尾酒,与朋友聊聊天就很开心。所以咖啡店面积不太大,相对安静,比较适合做夜酒产品。”
咖啡赛道已经升级成比拼创新的赛道,去年以来,生椰拿铁、果萃拿铁等产品一度引爆咖啡行业,如今咖啡企业做酒产品,也考虑到了特色问题。
鸳央咖啡相关负责人说,鸳央咖啡和其他的酒消费场景不太一样,比如鸳央咖啡的夜酒系列是主打中式鸡尾酒,将中国传统的黄酒、米酒、白酒和西方的伏特加、龙舌兰、金酒进行搭配;也有别于鸡尾酒得在酒吧喝的形式,“我们想做的是一杯深度饮料化的鸡尾酒,所以鸳央咖啡的鸡尾酒可以像买奶茶、咖啡一样即买即走、边走边喝。”
Tims咖啡相关负责人称,其“日咖夜酒”店不仅将咖啡门店广受好评的明星产品组合端上餐桌,而且将年轻消费群体喜爱的低度数果酒和啤酒列入菜单。消费者既可品尝Tims咖啡“咖啡+暖食”经典产品,还可小酌微醺,体验咖啡的浓香与啤酒的麦芽香气相互交融的快乐。
面临的难题
从单一咖啡到“咖啡+酒”,业绩随之增长。在鸳央咖啡看来,增加酒精产品以及营业市场,对业绩是有增量的,“夜酒系列丰富了产品品类,酒和咖啡也吸引了不同的消费者前来消费。”Tims咖啡相关负责人也称,布局“日咖夜酒”市场,不仅为年轻用户搭建起时尚、前卫生活的消费新场景,也将提升门店坪效,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有了盈利,这一模式能否一直走得通呢?
虽然从消费场景、消费群体上咖啡馆与酒吧有一定程度的重合,但咖啡师与调酒师却是不同的职业,咖啡馆的供应链也与酒吧不同。如何保障两个业态的同步运行,是摆在咖啡馆老板面前的难题。
王振东认为,咖啡馆与酒吧的运营要求是完全不一样的,做咖啡店的人和做酒吧的人,气质不同,对于技术的要求也不同,调酒与制作咖啡都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比如,一个咖啡师从生手到可简单上手做,平均十天就可以了,但十天培养一个调酒师还是有难度。另一方面是产品线的差异,咖啡馆白天除了咖啡还可销售甜点,但是夜晚卖酒,甜点就不是首选,需要增加小吃。
小仲认为,咖啡馆卖酒,最难的点在于做到咖啡和酒的融合。“这两类产品除了产品本身,整体的环境风格也需要做出相应的改变。”
王振东也持相同的观点,“环境其实对于酒吧很重要,需要进行相应的灯光、桌椅的布局,顾客对于音乐也有要求。整体来看,就是运营场景的变化,这就需要做一个整体的门店规划和设计布局。”
在专业人员的培训方面,鸳央咖啡介绍,“作为初创品牌,怎样做出自己的特色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我们在不断学习其他同行前辈的优秀之处。夜酒系列由现有门店伙伴制作,没有单独招聘调酒师。”
咖啡馆的选址同样也限制着其转向“日咖夜酒”的模式。大众点评发布2022咖啡潮流趋势报告显示,2022年平台咖啡搜索量较去年同比增长452%。上海、广州、成都位列独立咖啡馆开店数量前三位城市,且咖啡馆选址逐渐显现出从商场到社区里的趋势,喝一杯家门口的咖啡已逐步成为现实。
商场咖啡的布局必不可少,但对咖啡馆来讲,商场的门店很难转化成“日咖夜酒”。王振东认为,很多开在商务楼、写字楼咖啡馆未必晚上适合做酒吧,因为写字楼晚上通常关门较早,进出也不方便,商场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另外,门店楼上有居民在居住的,也可能会接到投诉,所以并不是所有的咖啡馆都适合做“日咖夜酒”。
虽然目前“日咖夜酒”还在发展中,但涉足的品牌却相对乐观。Tims方面称,“日咖夜酒”模式尚在试验阶段,目前反响良好,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探索。鸳央咖啡称,现阶段更多是将“日咖夜酒”的模式在现有门店跑顺畅,打磨好自己的服务和品质,咖啡一杯一杯卖、服务一单一单做,这是持续努力的方向。
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